领取养老金年龄将适当延迟

2008-07-05 10:26 来源: 新民晚报 作者:潘高峰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2

领取养老金年龄将适当延迟

为本市突出贡献技师建立政府特殊津贴制度,适当延迟高技能技师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进一步加大对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引导企业在内部分配中向高技能人才倾斜……记者今天上午从有关会议上获悉,本市新出台7项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政策,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今年年末,使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重提高到21%,到2010年末达到25%,以缓解本市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和高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

这7项措施为:

■建立突出贡献技师政府特殊津贴制度

从今年起,本市每两年评选一次“上海市突出贡献技师”,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技师和高级技师给予一次性政府特殊津贴。

■重视精神激励、提升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技能竞赛奖项将成为“市杰出技术能手”、“新长征突击手”、“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的重要参评条件。

■适当延迟高级技师领取养老金年龄,缓解企业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

■加大对紧缺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

在外省市区获评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并经本市考核复评通过,或在本市就业满3年,参加本市鉴定且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者,发放A类居住证;对45周岁以下、获得过国家级或省市级技能人才表彰的技师、高级技师,可办理落户。

■在企业中建立高技能人才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引导企业对所聘用高技能人才在工资、津贴、培训等方面实行与本单位专业技师人员同等待遇,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等用人制度,给予岗位津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对所聘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相关费用在税前列支。

■引导企业内部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本市将定期公布高技能人才工资指导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高技能人才工作待遇,完善高技能人才工资收入增长机制。

■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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