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会同市房地局共同实施。考试院负责全部考务工作和发证工作。报名及资格审查委托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办理。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2007-09-11 10:07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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