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下半年上海市教师资格专业课程培训考试

2007-09-13 15:52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111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是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的教育类课程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三年有效,考生必须在三年之内,持有效的成绩合格证向教师资格受理部门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员必须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和规定,提供:法律规定的、真实有效的学历等申请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如有不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有申请人员本人承担。

为方便广大考生报名,我们将于2007年下半年起试行网上报名,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现场确认的办法,不再安排现场报名。本次网上报名日期为2007年9月10日—10月5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市教育人才网(http://www.shehr.com.cn/shehrteacher/web/index.php?akm=member&aka=login)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第一步:在线注册并设定密码。考生必须牢记自己设定的密码。

第二步:凭身份证号码和已设定的密码登录。在填写报名表之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承诺书》。如果选择接受《承诺书》,则和签名具有等同效果。

第三步:填写报名表。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因填报信息不实或错误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四步:下载并打印已提交的报表名。所打印的报名表上显有条形码方视为有效。

第五步:携带已打印的报名表、两张一吋报名彩色照片(同底、无钢印),按报名表备注栏里告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缴费、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领取凭条。过期不到现场确认者,作为自愿放弃本期考试处理。

报名信息确认安排如下:

确认人员
确认日期
确认地点
确认时间
参加培训人员
10.13~10.19
根据报名表规定的地点
上午9:00~11:30
下午12:30~15:30
不参加培训者(单报考试)
10.22~10.27
延安西路900304
 


二、注意事项:

1、凡首次报考人员,必须三门课同时填报。单科重考人员,可选择性填报。

2、凡报名培训的人员,可在报名表上规定的确认地点同时进行培训和考试报名的确认。

3、所有报名人员必须按照自己报名表上告知的确认日期和地点进行确认。

三、收费标准:

现场确认时按照财政核定收费

四、培训安排:

▲ 培训安排在双休日,考生可选择周六或周日参加培训班。

▲ 培训地点:

1、上师大:

上师大桂林路教学点 (桂林路100号)

上师大黄浦教学点(延安东路205号,延安东路隧道口)

上师大闸北教学点(中山北路727号,近共和新路)

上师大杨浦教学点(江浦路1322号,近控江路)

2、华师大(中山北路3663号)

★ 报名参加高教培训人员统一安排在上师大黄浦教学点培训.

五、考试日期

2007年12月29日(如遇全国四六级英语考试,考试日期改为12月30日)

六、考试教材

▲ 各报名信息确认点均设有教材代销处(培训教材均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 如需提前购买教材可到:

1、华师大出版社(中山北路3663号内)

2、延安西路900号304室(9:00—11:30; 12:30—17:00,双休日除外)

上一篇:08年考研网上报名..    下一篇:全国房地产估价师..

相关主题:教师资格

网友评论